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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招书记员一律聘任 书记员不再是升法官阶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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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从即日起,人民法院新招收书记员将打破“铁饭碗”,实行聘任制;同时,打破过去由“书记员”而“助理审判员”再到“审判员”的晋升模式,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,不再过渡为法官。 ___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7日公布的《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所作出的规定。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苏泽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是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步骤。 ___根据管理办法,书记员职责被明确定位为以法庭记录为主的审判事物性辅助人员。聘任制书记员是在法院正式编制内,通过与法院订立聘任合同,被聘任从事书记员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。担任书记员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。在确有困难的地方,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,在一定期限内,可以将这一条件放宽为高中、中专。 ___苏泽林介绍了实行这项改革的初衷:根据旧的管理体制和“书记员—助理审判员—审判员”的发展模式,所有新录用人员,无论学历多高,能力多强,都得从书记员干起。这实际造成了人才使用上的“高消费”,同时使大量不适合担任法官的升任法官。(摘自《海峡都市报》-国内新闻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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